(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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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马晓冬)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获悉,今年11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下降0.5%,同比上涨0.5%。1至11月,CPI累计上涨0.1%。
与10月份相比,11月份我市食品价格持平,非食品价格下降0.6%。在食品中,受此前部分蔬菜产地持续阴雨天气影响,市场供应减少,采收成本上涨,鲜菜价格上涨8.2%;水产品价格下降2.8%;国庆假期后,市场消费需求回落,货源供应充足,鸡蛋、猪肉价格分别下降4.4%和2.5%;应季水果大量上市,鲜果价格下降2.9%。非食品中,11月进入旅游淡季,宾馆住宿、旅行社收费和飞机票价格分别下降了8.7%、7.4%和2.5%;受国际价格传导作用影响,柴油、汽油价格分别下降2.4%和2.2%,金饰品价格上涨4.7%。
与去年11月份相比,我市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14.6%,衣着、食品烟酒类价格分别上涨2.9%和1.0%,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类价格分别上涨0.3%和0.1%,交通通信、医疗保健和居住类价格分别下降3.2%、0.5%和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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