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明确了发生(或将发生)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
《预案》适用于陵水黎族自治县范围内台风、暴雨、寒冷、海上大风、高温、干旱、大雾、强对流(雷电、冰雹、龙卷风、雷雨大风)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预案》将“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参考标准”修改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并增加各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增加“强对流”“龙卷风”“雷雨大风”“五停一关”和“网格化定人联船”等名词术语解释。
《预案》的印发将进一步提高陵水应对气象灾害的预报预警能力,为陵水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和相关单位防御和应对气象灾害提供了科学的指导方案。
(作者:庄小莉 责任编辑:苏杰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