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2月12日,青岛证监局发文称,经查,青岛颐道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道通达投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未遵循诚信原则,违反了相关规定。赵一珍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照有关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颐道通达投资、赵一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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