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1 股票简称:华锡有色 编号:2025-067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通知与相关文件于2025年12月10日通过电子材料和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时限,并于2025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小宁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体和金额的议案》
1、同意《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体和金额的议案》;
2、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体和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和《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体和金额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01 股票简称:华锡有色 编号:2025-068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体和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有效降低有色金属价格对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锡有色”)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带来的风险,考虑公司原料的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的预期成效等因素,通过期货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降低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
● 交易品种:锡。
● 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 交易金额:新增华锡有色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4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在本次套期保值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 本次调整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体和金额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此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降低原料和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在交易时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和安全的原则,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和交易风险等。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效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体和金额的议案》,同意增加华锡有色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锡金属,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料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综合考虑公司原料的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的预期成效,增加华锡有色为交易主体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
(二)交易金额
华锡有色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的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4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本次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锡。
2、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3、交易工具:上海期货交易所场内锡期货合约。
4、交易类型:
(1)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2)对已签订固定价格的原料进行套期保值;
(3)对已签订浮动价格的原料进行套期保值;
(4)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
(五)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期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相关业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1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体和金额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行情变化较快,可能会发生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或市场大幅波动等风险。
2、资金风险:由于市场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资金需求提高,若短期资金追加不足可能导致被交易所强制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交易风险:主要为操作设备故障风险、网络中断风险、错单交易风险和期货停板导致的无法交易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期货套保业务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开展具体业务操作,并建立了市场价格研究分析团队及交易操作团队,实时跟踪市场价格的变化,严格管理交易操作执行情况,防范价格波动及交易操作带来的风险。
2、期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业务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和控制当期的套期保值量,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进行套期保值,根据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结合市场因素,提前做好资金预算。
3、当出现交易风险时,应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的风险处理程序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期货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四、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期货端损益对冲现货端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盈利水平,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期货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