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资料图 北护城河滨水空间 北京日报客户端 潘之望摄京城“水岸花园”的建设规划将有更具体的指引。日前,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制定的地方标准《花园城市滨水空间更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社会公众可以在12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滨水空间更新,是对滨水空间范围内与城市发展不匹配的空间形态、环境品质、功能设施的持续完善和优化调整。根据《导则》,本市将打造安全韧性、生态洁净、环境优美、设施友好、功能衔接、共治共享的滨水空间。
《导则》表明,北京滨水空间的绿化种植,应满足行洪安全和水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保护并利用既有绿化资源,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植物景观,新栽植物宜以本地乡土植物为主,避免使用飞絮多、易致敏及外来入侵植物。绿化种植、建筑界面、设施小品、道路及场地周边环境等更新美化,应体现城市文化内涵,营造花园式滨水空间。
都市型、城镇型滨水空间宜选用形态优美、色彩丰富、观赏效果良好的品种,整体彩化植物比例宜不低于30%,护堤林适当控制乔木密度和冠幅,避免过度遮挡城市景观界面和滨水视线;郊野型滨水空间允许部分区域植被自然演替,通过优化植被群落、增加食源、蜜源植物,营造多样化的栖息生境。
滨水空间更新时,宜采用植草沟及生态缓冲带、生态护岸、下凹式绿地等措施,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可采用清淤疏浚、构建自然基质河床、利用水生动植物吸附等措施,加强内源污染控制;通过构建昆虫旅馆、本杰士堆、生境花园等多种保育设施,为鱼类、底栖动物、鸟类、陆栖野生动物等提供稳定且多样的栖息、繁衍空间。
此外,滨水空间应优先利用周边公共建筑、绿道驿站、亭廊等休息设施,困难情况下,水利管理设施在保障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部分开放作为服务驿站或休息空间。都市型滨水空间除应满足基础照明外,可结合城市功能定位,打造层次丰富、错落有致的滨水夜景。
水利建筑界面更新,应在保障日常运维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合理设置门前绿化、院落绿化等绿化空间;水利建筑立面应与城市街区风貌融合,适当增加垂直绿化、打造屋顶花园,并形成观景场所;闸坝等水工建筑物的更新应在不影响行洪安全、保障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科技感、文化感、艺术感等视觉效果,并与周边整体环境相协调。
《导则》还表明,滨水空间更新应满足平急两用、应急转换、应对极端天气的要求。滨水空间更新场地条件允许时可设置生态岸线、滩地淹没区、生态缓冲区等功能区,并宜布置应急救援疏散通道以及避险平台、可拆卸设施等设施,避险平台地面高程宜按该地区历史最大洪水位考虑,其安全超高不宜低于0.5m。河道主流区、滩地淹没区、滩地保护区内不应新增建筑物。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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