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本报讯 记者高文静报道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出台《山东省安全生产非现场执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非现场执法设施设备、工作流程、实施方式、问题处置、结果运用、权利保护等作出规定,旨在破解安全生产监管现实难题,推动执法工作提质增效。《暂行办法》将于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确立“无事不扰、利剑高悬”的差异化监管原则,鼓励运用物联网、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施远程非现场监管。值得关注的是,《暂行办法》设立了正向激励条款,鼓励企业通过信息系统主动报告并整改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对符合条件者可依法不予处罚,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暂行办法》规定,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现场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明确机构或人员负责非现场执法工作。在线执法、远程执法不计入入企检查频次,对非现场执法能够实现目的和效果的,不再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线下检查。应急管理部门在核查非现场执法线索前,应当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同时,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对非现场执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查找高频违法行为、多发事故隐患成因,推动源头治理,提高执法质效,禁止以罚代管;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信息数据互通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