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称毒死狗的容器被弃小区垃圾桶# #主人称毒狗物不易挥发或能留存10年#】#小狗西高地papi主人发声# 12月11日,备受关注的“北京宠物中毒案”于当日上午8时在北京朝阳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开庭宣判。@扬子晚报 记者从其中一只中毒身亡犬只的主人Penny及其代理律师处获悉,法院宣判被告人张某某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当庭表示上诉。”Penny说,在法庭上当法官宣读完判决结果后,询问被告人张某某是否要上诉,“没想到他手一挥说要上诉。这个是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她表示,本案中的毒物氟乙酸不易挥发,“时间上来说可能甚至能留存达到10年。而张某某在投放完后就直接将装有氟乙酸的容器扔在了小区楼下的垃圾桶。”Penny的代理律师表示,对于他们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院在此次判决中认定了部分。Penny表示,他们会考虑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且会对该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进行上诉。“因为在民事部分,我们主张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并没有得到一审法院的支持。此外民事部分还涉及到受害犬只的定价问题,一方面是司法价格认定的总和,另一方面是承办法官通过向宠物机构询价来进行综合判定。他们表示是缺乏评估参数,包括没有犬只品相的认证。但其实我们已经提交了受害犬只的照片,因为受害犬只在死亡后都已经做了无害化处理。”Penny称,判决书中表明,近年来因犬只饲养引发的矛盾纠纷呈增长态势,人与犬的冲突折射出人与人的矛盾,面对矛盾绝不能采用触及法律红线的极端方式。每一位犬只的饲养人,都有文明养犬的义务和责任。社会安定、社会和谐包含人与人、人与动物、人与环境多个维度的和谐共生,需要每个社会成员共同参与。(记者 徐韶达 剪辑 戴哲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