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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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银涛 近日,第七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在重庆召开。其中,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的法律挑战,与会人员在规则制定、法律服务、犯罪治理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取得重大成果。 作为一项国家重大战略,西部陆海新通道是中国西部大开发与共建“一带一路”深度融合的核心载体,它不仅仅是一条物流通道,更是一条经济走廊和开放发展轴。其建设不仅关乎物流效率的提升,更深层次地牵动着规则、制度与利益的协同。笔者认为,在这一宏大进程中,法治绝非旁观者,而是不可或缺的护航者与塑造者。自该战略实施以来,立体化的法治保障体系已初步建立,正护航西部陆海新通道从基础设施的“硬联通”迈入规则标准的“软联通”新阶段。 在顶层设计上,2019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对通道建设作出整体规划;2021年12月,通道建设被纳入《“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等国家战略;今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进一步作出部署。在地方立法层面,重庆、广西等核心节点省市率先发力,如《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集疏运体系的决定》作为目前与通道建设直接相关的、法律效力层级最高的地方性法规,从构建现代化集疏运体系的角度,为通道建设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和方向指引。在执法层面,海关、铁路、海事等部门建立了协作机制,推行“一站式”联合查验;沿线省市通过建立“13+2”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协同破解运营中的标准、监管问题。在司法层面,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就铁路提单作出多个指导性判决,认可了其物权凭证属性;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更是首次系统擘画了司法保障通道建设的蓝图,标志着法治护航进入体系化、协同化的新阶段。 不过也要看到,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如法规碎片化问题突出,通道沿线各国在货物运输、贸易管制、投资准入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差异较大,形成规则壁垒;多式联运规则不统一,距离“一次委托、一单到底、一票结算”的“一单制”目标尚有较大差距;新兴领域规则存在空白,数据跨境流动相关法律缺失;精通国际法、国际贸易规则且熟悉东盟国家语言文化和法律的高端复合型法律人才极度短缺。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笔者认为,应从四方面着力,更好护航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一是夯实法律根基。国内层面,可以推动制定《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法》,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场一体化、规则标准对接、营商环境优化等维度,为通道建设、运营和管理提供坚实法律支撑;国际层面,依托中国—东盟法治论坛等平台推动规则对接,主导或参与制定区域性的多式联运单证规则、投资规则、数据跨境流动指引等,夯实新通道国际化、法治化运营基础,增强通道的国际公信力与竞争力。 二是深化司法协作。推动与更多东盟国家签订双边或多边司法协助协定,简化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程序,构建稳定、公平、高效且具有国际公信力的跨境争议解决体系。 三是强化法律服务。加快建设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支持仲裁机构与东盟国家建立联合仲裁机制,构建“官方+市场+学术”服务联盟,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国别法律查明和合规服务,推动法律服务从解决纠纷的“消防队”转变为预防风险、赋能商业的“战略伙伴”。 四是加强人才培养。通过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政法院校等,培养精通国际规则与沿线国别法律、熟悉商贸物流实务、具备跨文化沟通能力且掌握数字技术的复合型法治人才。 笔者认为,唯有以高水平法治护航,西部陆海新通道才能实现从基础设施“硬联通”到规则标准“软联通”,再到沿线国家人民“心联通”的递进升级,真正成为承载规则、信任与繁荣的国际大通道。 (作者系重庆社会科学院法学与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