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澳门江湖)
今日(12月9日)上午,西九龍裁判法院将迎来香港首宗“妨害調查國安罪”案提堂开审!反中乱港组织前民阵副召集人兼时事评论人王岸然被控妨害调查危害国家安全罪及发布具煽动意图刊物罪,今日是正式提堂开审。此案作为香港首例引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起诉的“妨害调查国安罪”案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大埔宏福苑火灾之后。当时香港正全力投入灾后复元工作,然而,一些别有用心之徒却妄图“以灾乱港”。他们不仅发起黑暴式手段,还在社交平台上大量散布假消息,意图煽动市民对特区政府及中央的仇恨,扰乱社会安宁。
警方国安处迅速展开调查,发现王岸然在此期间极为活跃。他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诸多煽动性假消息,例如恶意抹黑中央及特区政府是火灾的始作俑者,污蔑中央对香港灾情的支援是“做戏”!
甚至还炮制出关爱队报警指有自发人员进行非法集结、警方出动大批人员及装甲车“镇压”灾民或义工、消防员装备不足以及有操普通话人士偷取赈灾物品等虚假信息。这些谣言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其目的无非是制造仇恨、挑拨两地矛盾,让局势愈发朝着“黑暴”状态发展。
部分乱港分子更是变本加厉,在灾场制造矛盾,以灾民及其他支援人士为掩护,派发与灾情无关的传单、张贴标语,肆意煽动仇恨。
12月2日,警方国安处鉴于王岸然的种种可疑行为,邀请这位71岁的本地男子前往旺角警署,就一宗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协助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负责的警员郑重向其提醒,依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不得妨碍调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然而,王岸然却置若罔闻,回家就泄密了。
次日,警方发现王岸然在其个人社交账户上载了一段近一小时的片段,内容肆无忌惮地披露了会谈流程及警方提问内容等调查细节。这种非法披露案情的行为,明显是有意为之,起到了向其他可能与案件有关人等通风报信的效果,严重妨害了国家安全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鉴于王岸然的恶劣行径,警方果断行动,首次引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将其拘捕,同时落案起诉他一项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
据了解,王岸然原名黄觉岸,过去长期担任现已被停刊的某毒果日报写手,多次参与包乱港活动,具有浓厚的反中乱港背景。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表示,此次是首次引用该条例进行拘捕行动。他解释称,第八十八条禁止的行为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意图或罔顾是否会危害到调查而作出披露,王岸然此次被捕正是这种情况;二是如无合理辩解,进行捏改、隐藏、销毁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有关调查资料。这两类行为均属严重罪行,一经审讯,最高可被判处7年监禁。
李桂华还指出,第八十八条的安排对于调查隐秘性罪行作用巨大,在香港法例的其他条例中也有类似条文,并非《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独有。对于王岸然在大埔宏福苑火灾后发布煽动意图资料的行为,李桂华称这明显是谎言和煽动行为,触犯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作出具煽动意图的行为”罪。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警方会与律政司商议,或在调查后立即作出检控。目前,王岸然因涉嫌干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第八十八条及第二十四条被扣查。
咱们密切关注这起案件的提堂开审,看看这乱港分子是个什么样的下场,咱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