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田蕾蕾
河北先河环保(维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37,证券简称:“先河环保”)股票交易将于2025年12月8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根据公司12月4日发布的《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12月5日停牌一天,并于12月8日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先河”变更为“先河环保”,证券代码不变,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截止12月8号,先河环保收盘报8.23元/股,涨幅2.36%。
此次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是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相关申请的审核同意。此前,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交所提交了申请。
公告显示,先河环保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源于2024年收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根据公司公告,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告知书认定,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因上述事实,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先河环保”变更为“ST先河”。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需满足特定条件。公告显示,先河环保已就相关事项完成整改。首先,公司已对涉及事项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202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前期相关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其次,公司收到最终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法定期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至申请撤销时已满12个月。
此外,公司表示,经逐项自查,确认目前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也不存在第十章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基于此,公司认为已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