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红继 杨程
在先秦诸子的思想交锋中,墨子“非乐”主张始终是极具张力的核心议题。争议的焦点看似集中于“墨子是否反对艺术”,实则关乎对《墨子》文本的精准解读、先秦时期不同价值体系的碰撞,以及对“利”与“义”、物质需求与精神追求关系的深层思考。
“非乐”的核心要义绝非否定音乐艺术本身,而是构建了以“民生优先”为核心的价值判断体系
墨子“非乐”主张的提出,有着鲜明的社会背景与现实针对性。战国初期,井田制崩溃,战乱频仍导致农业生产严重停滞,“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成为底层民众的普遍生存状态。而贵族阶层却逆势大兴乐舞之风,为满足声色之好,“厚措敛乎万民,以为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制作乐器需耗费大量铜、木等珍贵资源,修建乐台要征调民力耽误农时,供养乐工乐队则需消耗巨额粮食布帛,这些行为本质上是“亏夺民衣食之财”,导致本就匮乏的社会资源严重错配。墨子尖锐质问:“然即当为之撞巨钟、击鸣鼓、弹琴瑟、吹竽笙而扬干戚,民衣食之财,将安可得乎?”他进一步指出,即便演奏这些乐器能带来感官愉悦,“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终究是损害民生的无益之举。周景王“铸无射,而为之大林”,大臣伶州鸠直言劝谏“匮财用、罢民力以逞淫心,听之不和,比之不度”,正是当时贵族奢靡乐舞之风引发社会危机的典型写照。
从《墨子》文本细究,“非乐”的核心要义绝非否定音乐艺术本身,而是构建了以“民生优先”为核心的价值判断体系。墨子明确提出判断人类活动的标准:“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这一原则贯穿其思想始终,成为“非乐”主张的逻辑起点。他以古者圣王造舟车为例,阐释合理资源投入的标准:“古者圣王亦尝厚措敛乎万民,以为舟车。既以成矣,曰:‘吾将恶许用之?’曰:‘舟用之水,车用之陆,君子息其足焉,小人休其肩背焉。’故万民出财赍而予之,不敢以为戚恨者,何也?以其反中民之利也。然则乐器反中民之利,亦若此,即我弗敢非也。”这段话清晰表明,墨子并非反对所有耗费资源的行为,只要能为百姓带来实际益处,即便投入巨大也具有正当性;他所反对的,是在百姓基本生存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前提下,将资源投入到仅供少数人享乐、“加费不加于民利”的乐舞活动中。显然,“非乐”之“非”,意为“非议”“反对”,特指对损害民生的奢靡乐舞之风的批判,其指向是具体的社会现象而非抽象的艺术形式。
儒家对“非乐”的反驳,构建了以“乐与政通”为核心的文艺观
“非乐”之争的本质,是先秦时期不同价值体系的正面碰撞,其中以儒家的系统性驳难最具代表性。儒家对“非乐”的反驳,构建了以“乐与政通”为核心的文艺观,与墨家形成针锋相对的思想阵营。
孟子从“仁政”理念出发,提出“乐与民同乐”的倡议,认为君主的乐舞活动若能与百姓情感共鸣,便能凝聚民心、巩固统治。他问齐宣王:“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在得到齐宣王“不若与人”“不若与众”的回应后,孟子阐释:“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籥之音,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反之,若君主“独乐”而百姓困苦,则会引发民怨,“百姓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疾首蹙頞而相告曰:‘吾王之好田猎,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孟子据此得出结论:“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在他看来,墨子只看到乐舞的物质耗费,却忽视了其作为政治治理工具的社会整合功能,将“利”局限于物质层面,陷入了狭隘的功利主义误区。
荀子则在《乐论》中构建了更为完备的反驳体系,从人性论、社会治理、伦理教化三个维度解构“非乐”主张。首先,荀子指出“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压制这种本性违背人道原则。他批评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其次,荀子强调,音乐具有“和人心”的独特功能,“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饰节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足以率一道,足以治万变。”这种精神层面的和谐,是“治道”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此外,荀子提出“乐者,圣王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认为文艺是“化性起伪”的重要手段,能够引导民众向善、构建伦理共识,“故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他明确反驳墨子“非乐”之论:“墨子之‘非乐’也,则使天下乱;墨子之‘节用’也,则使天下贫。”在荀子看来,墨子将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对立起来,忽视了精神文化对个人修养与社会秩序的重要意义,其主张最终会导致社会失序。
这场思想交锋的深层根源,在于墨家与儒家不同的社会基础与价值诉求。墨家代表手工业者、农民等底层民众的利益,其思想核心是保障底层生存权与资源分配公平,因此将“兴天下之利”具体化为解决百姓的温饱问题,“圣人之所以为事者,必兴天下之利,除去天下之害,以此为事者也”。儒家则代表贵族阶层与士大夫的利益,致力于构建以礼乐为核心的社会秩序与伦理体系,因此强调文艺在教化、维稳中的核心作用,孔子提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将乐教视为个人修养与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这种立场差异导致二者对文艺价值的认知截然不同,却共同构成了先秦时期对文艺与民生关系的完整思考。
“非乐”的千年聚讼,本质上是一场关于价值取舍、民生关怀与文化定位的思想对话
近代以来,学者们对“非乐”的解读进一步深化,争议焦点逐渐从“是否反艺术”转向对其思想定位与历史意义的辨析。
审思“非乐”主张与千年争议,其价值不仅在于还原历史真相,更在于发掘其中蕴含的永恒智慧。“非乐”所倡导的“民生优先”“反对奢靡”“资源适配”等理念,提醒我们任何文化活动与资源分配都应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不能脱离现实民生基础,正如管仲所言:“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与墨子思想相通。而儒家强调的文艺“教化功能”“人文价值”,则警示我们不能忽视精神文化在凝聚人心、传承文明、培育伦理中的独特作用,孔子所言“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正是对文艺与道德修养关系的深刻阐释。这种看似对立实则互补的思想张力,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智慧所在。
从思想传承的角度来看,“非乐”之争推动了中国古代文艺观的不断完善。汉代董仲舒认为,礼乐是“变民风、化民俗”的重要手段,通过音声与情感的结合,潜移默化地影响民众行为。他强调,礼乐教化树立则奸邪止,废弛则刑罚难禁,礼乐对社会秩序有维护作用;唐代韩愈倡导“文以载道”,主张“文者,贯道之器也”,融合了墨家的务实精神与儒家的教化理念;宋代朱熹强调“文道合一”,认为“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进一步深化了对文艺价值的认知。这些思想成果的形成,都离不开对墨儒两家文艺观的继承与融合。
“非乐”的千年聚讼,本质上是一场关于价值取舍、民生关怀与文化定位的思想对话。它既展现了墨家“摩顶放踵利天下”的务实精神,也凸显了儒家“郁郁乎文哉”的人文追求。回归文本原典、结合战国社会语境,梳理争议脉络、辨析思想内核,我们能清晰看到,“非乐”并非反对艺术,而是反对以牺牲民生为代价的奢靡文艺消费;这场争议也并非简单的对错之争,而是不同社会阶层、不同价值体系的合理诉求表达。
(作者分别为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南京大学当代智能哲学与人类未来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