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向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阶段,具有承前启后的战略意义。2026年是“十五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机关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启动新时代新跨越的“起跑线”。在这一关键节点,检察机关应以“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开启‘十五五’新征程”为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探索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检察方案。
筑牢政治忠诚,以党的创新理论统领政治建设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放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来领会把握,思考检察工作在“十五五”时期应当有何作为、如何作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指出,“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始终是党和国家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是引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最根本政治保证。作为党的诞生地的检察机关,持续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为主题,培育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特色项目,连续三批有事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从“强党建引领‘双基地’建设 深融合助力‘职务+金融’检察高质量发展”十佳案例到“聚力‘模速空间’做强‘检互·西岸’护航上海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高地”典型事例,与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五个中心”建设紧密相关。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建议》所擘画的宏伟蓝图,持续有目标、有重点地打造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发挥党建对业务的牵引带动作用。
聚焦中心大局,探索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检察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在《建议》说明中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检察工作要统筹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总结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实践经验,提出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检察方案。
一要加强对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综合保护。新质生产力领域技术密集、资本密集、涉外法治特征明显,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要完善知识产权检察、金融检察和涉外检察三大综合履职模式。在知识产权保护之外,检察机关还要积极参与防范治理科技金融风险,深入推进网络治理协同履职,依法有力惩治网络犯罪。针对人工智能、数据安全等前沿领域,打击数据跨境犯罪,规范跨境电子数据收集和运用,探索适应新兴产业领域案件的证据规则和办案规范。完善对传统产业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司法保护,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法治副园长”等方式,协同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形成保障传统产业的系统解决方案。
二要升级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检察举措。针对《建议》提出的“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要求,在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中,应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独特作用。依法加强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查扣冻”涉企财物的监督。对财产保全和执行过程中不及时查封、续封,以及应解封而未解封等情形依法开展监督。还要主动发现并移送虚假诉讼背后的刑事犯罪线索。加强对行政诉讼监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推动治理“小过重罚、重过小罚、以罚代管”等问题。对行政执法活动中违法采取执行措施、超额冻结账户资金、超范围扣押财产等行为进行监督,助力打造保障更加全面、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
三要探索涉外检察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结合。要对标国际标准,参与提升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国际化水平,积极参与服务中国企业出海。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各级检察机关构建多层级合作机制,助力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完善企业出海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出海提供国外刑事司法制度、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协助开展针对企业家、高管群体的教育培训、案例宣传;通过共建服务企业出海平台,拓展检察机关自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路径。
稳固民生保障,持续深化检护民生工作效果
《建议》提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检察机关应锚定这一目标,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加强内部协同和外部协作,形成保护合力。比如,积极参与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在综治中心设立“12309检察服务工作站”,选派检察官常驻,加强与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联动,与人民调解员、律师团队合作,提升服务精准化水平。还要将检察服务措施融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网络基础设施,实现人力、服务和数据的深度整合。积极探索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与政府基本民生保障措施相结合,保障老年人、困境儿童、就业困难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夯实基层基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近年来,在最高检领导下,全国检察机关亮明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追求,强调检察履职的“两个回归”。为此,2025年最高检推出“每案必检”、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等举措。今后,检察机关还要继续采取系统方法,完善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
在微观层面上,要狠抓办案基本功。检察官要重点加强庭审指控、调查核实、证据审查三大核心能力的体系化建设与训练,部门负责人、检察长等入额领导干部要抓好业务管理。把管理抓到“具体案件上”,设区市级院、基层院的部门负责人、检察长要把好审核关、决定具体案件,主持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会议讨论案件和直接承办重大案件,真正做到“两个回归”。
在中观层面上,要健全检察办案组织。进一步完善刑事检察等司法办案部门职能,做实做强检察官办案组,发挥资深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在加强专业化办案、质量管理、创新培育中的引擎作用。在案件承办上,采取专业化案件指定分案与常规案件随机分案相结合的方法。办案组中的主办检察官与资深检察官助理,不仅要完成日常司法办案工作,还要更多担负起对其他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办案活动的审核把关、质量检查职责,带领办案组承担依职权主动履行监督职责、探索综合履职新模式、参与社会治理等综合业务工作。
在宏观层面上,要深化检察一体化建设。“十四五”时期,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相关区域检察机关横向一体化协作也随之深度发展。“十五五”时期要推动跨区域检察协作向常态化、制度化、体系化发展,省级院作为推动一体化的龙头,直辖市分院、设区市级院、基层院也可以结合地区产业特色、业务专业特色构建适合自身的一体化协作机制,着力构建“优势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互动”的区域检察工作新格局。
(作者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