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安妮)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有效投资和提升新能源利用率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聚焦新能源扩投资、提消纳核心任务,出台集成式政策举措,推动全疆新能源产业提质增效、良性发展。
随着新疆能源绿色转型持续推进,新能源快速扩容过程中陆续出现利用率下滑、市场投资积极性不足等新问题。本次《措施》是今年1月《推进新形势下新疆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深化拓展和配套补充,重点细化存量盘活、项目备案、企业消纳、负荷扩容等实操举措。
《措施》内容聚焦两大核心,健全一套保障机制,精准赋能产业发展。在释放有效投资潜力方面,从盘活存量项目、优选新增备案、推进绿电直连、完善电价机制、提速蓄能项目建设、保障储能收益、强化要素保障7个方面发力,推动成熟项目快速落地,释放新能源投资活力。在提升消纳水平方面,通过建立预警约束机制、压实企业消纳责任、优化燃煤自备机组发电运行、拓展绿氢绿氨产业、提升电网调节能力、精准招商扩容用电负荷、推动产绿融合发展,全方位拓宽消纳空间。
针对社会关注的项目备案、绿电消纳等问题,《措施》明确刚性实操标准。重点用能企业绿电消费比例不低于国家年度目标,新建硅基、铝基等项目在节能审查中明确绿电配比,对未达标企业约谈通报、纳入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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