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宜昌发布
近日
宜昌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宜昌市重点困难群体
“就业增收”帮扶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宜昌市重点困难群体“就业增收”
帮扶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就业兜底帮扶,着力提升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精准性、可及性,推动宜昌市重点困难群体在一年内实现100%就业,制定本方案。
一、帮扶对象
本方案所称重点困难群体,是指以下五类重点对象中,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且处于无业状态的劳动力:
(一)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二)低保家庭;
(三)残疾人;
(四)零就业家庭;
(五)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实名制服务台账。动态归集农业农村(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民政(低保家庭)、残联(残疾人)、人社(零就业家庭、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部门数据,筛选、甄别、确定帮扶对象。
在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建立重点困难群体就业帮扶“一张表”,将帮扶对象信息下发至乡镇(街道),常态化上门走访,核实基本信息,掌握帮扶对象真实诉求,形成实名制服务台账,做到底数清(人员基本信息)、技能清(技能等级)、意愿清(就业/创业/培训意向)、需求清(岗位类型、薪酬期望、服务诉求)。
(二)发布就业帮扶资源包。建立岗位资源包,实施“挖潜拓岗”行动。征集一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等适配岗位;依托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围绕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工代赈等项目创造的岗位需求,征集一批物业、家政、保洁及乡村振兴领域就业岗位。定制培训资源包,实施“技能就业”行动。
根据重点群体就业需求和岗位要求,统筹农业农村、商务、人社、教育、残联、妇联等部门培训资源,有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围绕大龄劳动力开设种殖养殖、农产品加工、保健按摩、养老护理、育婴保育、家政服务、物业管理等专业培训;针对青年劳动力开设直播销售、网络创业、人工智能训练、无人机驾驶、互联网营销等专业培训。
建立创业资源包,实施青年“小老板”培育行动。发布创业孵化园和返乡创业园场地、创业培训课程计划、创业导师名录等信息。在“掌上找工作”系统平台开发重点困难群体就业帮扶专区,及时归集、发布资源包,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为重点,针对性开展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
(三)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利用现有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联系社区工作机制,将重点困难群体就业增收帮扶纳入包联或驻村单位职责范畴,重点困难群体所在社区(村)没有包联或驻村单位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确保每个有重点困难群体的社区(村)至少有1个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结对帮扶。
帮扶单位帮扶责任如下:一是当好引导员,宣传就业扶困政策,激励帮扶对象自立自强,增强就业脱困信心;二是当好服务员,针对重点困难群体就业意愿,选准就业方向,协助申报落实就业扶困政策;三是当好协调员,结合帮扶对象需求和就业帮扶资源包,对接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岗位、培训、创业等帮扶措施;四是当好联络员,每月联系帮扶对象不少于1次,对已就业的持续跟踪不少于3个月,服务情况及时在重点困难群体就业帮扶“一套表”反馈。
(四)推行针对性分类服务。针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侧重提供季节性区域性劳务协作、就近就地就业等服务;针对低保家庭、残疾人,侧重提供志智双扶、就业创业资源对接等服务;针对零就业家庭,侧重提供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确保1个月内动态清零;针对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侧重提供就业观念引导、求职能力实训、培训见习等服务。
围绕有培训需求的,明确技能目标,推行“包吃包住+零学费入学”模式,开展“基础技能+安全常识”培训,组织“家门口就业”微技能培训;围绕有创业意愿的,开展创业指导,推行“免费培训+资源支持+场景搭建”模式。推进返乡创业街区建设,鼓励各县市区依托现有夜市、集市、菜市场等,因地制宜划定一批小摊小贩聚集区和创业专区(点),实行零成本创业。
(五)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对于通过市场化方式仍难以实现就业的,统筹发改、农业农村、林业、交通、人社等部门资源,开发光伏发电、易地搬迁、森林管护、道路养护、河道治理、社会服务等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
(六)跟进落实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3年内按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相应税额;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1年以上及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分别按2000元/人、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按单位实际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
激励困难群体就业,对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保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人不超过实际缴费额2/3的社保补贴;对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对在全市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并取证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人200-5000元的培训补贴。
支持帮扶对象创业,对于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在3年内可按每户每年240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相应税额,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50%财政贴息;初次办理注册登记、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七)出台就业激励政策。对重点困难群体有意愿在返乡创业街区、创业专区(点)、小摊小贩聚集区创业的,可以向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免费借用一套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小推车等利用率高的摆摊设备,借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中途退出或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及时归还设施设备,设施设备购置费用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发挥商会协会、群团组织作用,动员组织纺织、食品等轻工业企业,提供零抵押货源、滞销商品回收等支持。
组织职业院校为困难群体提供名师带徒、技能培训、技能评价服务。加大以工代赈力度,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困难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国有企业每年拿出20%以上的新增岗位用于招聘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激励低保对象自助自立,落实低保渐退政策,对低保家庭成员就业后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渐退期,继续享受救助待遇。
(八)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部门间重点困难群体信息定期共享机制,将重点困难群体就业状态核查纳入村(社区)组织履行协助事务基本目录,强化全流程、全链条服务,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对已就业的重点困难群体,由属地人社部门进行就业登记并退出帮扶,做好后期跟踪服务。对于新增人员,由属地乡镇(街道)组织人员上门核实,及时纳入帮扶体系。
(九)选树就业帮扶典型。加大典型选树和培育工作,挖掘一批推荐岗位多和安置效果好的企业典型、自立自强的重点困难群体就业典型、结对帮扶成效显著的单位典型,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营造促进就业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将重点困难群体“就业增收”帮扶行动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内容,由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建立定期调度推进机制,加强工作成效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各地各相关部门根据责任协同开展就业帮扶。
来源丨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丨郑郑 编审丨翟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