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在崇明区检察院督促整治防鸟网线伤害野生鸟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例中,检察官主动从媒体报道中敏锐捕捉线索,迅速开展调查研判;在掌握鸟类伤亡、违法架设防鸟网线等事实后依法立案,并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保护职责。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推进行政协同与系统治理,为守护候鸟迁飞安全通道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此过程中,“益心为公”志愿者发挥了重要作用。环保组织志愿者提供长期野外观察数据和鸟类伤亡证据,高校专家志愿者贡献生态科学分析,在专题研讨和公开听证中提出制定防鸟网线标准、构建生态补偿机制等专业建议,在整改阶段参与监督、普法宣传、纪录片制作。“益心为公”志愿者的深度参与,让公益诉讼有力度、有温度、有广度,使生态保护从部门行为转变为社会共治。
这一跨部门、跨领域、跨主体的协作模式,正是环境治理“多元共治”理念的生动实践。检察机关、行政部门、高校专家和志愿者共同构建起保护候鸟迁飞通道的治理体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志愿者应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社会治理中传递真善美,传播正能量。该案正是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志愿精神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的典范。
可以说,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之所以能在鸟类保护中取得显著成效,正是因为它以法治为核心、以多元共治为路径,并充分激活了社会力量的能动性。这种治理模式不仅有效化解了“人鸟矛盾”,也为全国乃至全球生态保护提供了可借鉴的“中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