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加深,无障碍旅游日益成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案是检察公益诉讼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生动实践。案件办理中,“益心为公”志愿者凭借专业视角发现景区观光车无障碍设施缺失的问题,并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线索,成为检察公益诉讼启动的关键一环。案件办理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从车辆无障碍改造、站点导览系统优化,到司乘人员专项培训,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聚焦于特定群体的实际需求,真正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终,无障碍观光车的投入使用,不仅让残障人士、老年人得以畅享九寨沟美景,更让“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真实可感、具体可见。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始终“依靠群众”,不仅深入了解残障人士、老年游客的真实体验和需求,更通过公开听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残联等多方意见,凝聚“无障碍出游”的社会共识,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模式。这一过程不仅是法律监督的过程,更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过程,推动行政机关、景区管理方、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实践证明,志愿服务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可以在支持国家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志愿者既是“来自群众”的观察者,也是推动问题解决的“第一推动力”,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检察机关“走群众路线”的鲜明导向与治理智慧。检察公益诉讼只有真正“来自群众、依靠群众”,才能找准问题、推动治理;只有坚持“人心相通”,才能实现从“有障”到“无碍”的跨越,让公平正义以可感可触的方式融入百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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