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近年来,城乡要素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之间要素流动出现新趋势,从以往由乡到城的单向流动为主转变为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对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十四五”以来,我国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破除人口进城的户籍障碍,城镇化率提升了3.1个百分点,4100多万人口实现从乡村到城镇的迁移,提前两年完成预期目标。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促进城乡之间土地要素流动的改革试点加快落地。财政金融等资金更多投向农业农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达到8000多亿元,涉农贷款余额超50万亿元。建成了较为完备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3%,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4%,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6%以上,农业科技创新整体迈入世界第一方阵。
“十五五”时期,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健全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畅通城乡之间人口双向流动的通道。加快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体制机制,全面深化以放宽落户限制为核心的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扩大进城农业转移人口的公共服务覆盖面,健全中央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公共服务配置与人口流动相匹配的投入机制。建立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的体制机制,为返乡入乡人员和各类人才提供必要的创业服务、生活服务和就业保障。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扩面提质,协同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机制,鼓励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配置。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将低效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率先纳入入市交易范围,逐步扩大农村宅基地流转范围。完善土地征收的利益分配机制,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和村集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提升被征地农民和村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
完善强农惠农富农的财政金融体系。健全财政金融支农长效机制,加强高标准农田、种质安全、农业科技领域投资力度,加大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力度,激发乡村发展内生活力。健全强农惠农富农的金融信贷体系,促进农村普惠金融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开发农业保险。规范工商资本入乡机制,引导工商资本在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农业农村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参与乡村全面振兴建设,鼓励工商资本建立健全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工商资本合法权益。
健全完善“科技下乡”的支撑体系。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发展壮大高素质农民队伍,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土专家”和“田秀才”。强化农业科技供需精准匹配,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面向新型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科技服务体系。加快补齐农村科技设施短板,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农业科技应用门槛和使用成本。完善“科技下乡”配套支撑体系,强化统筹指导和规划指引,加力一体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业科技金融支持保障水平。
(作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