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488,证券简称:福莱新材;债券代码:111012,债券简称:福新转债)11月2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完成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对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修订,回复内容及修订后的文件已按要求公开披露。
公告显示,福莱新材于2025年11月4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44号)。随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完成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修订。
公司特别提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及获得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事项 | 时间节点 |
|---|---|
| 收到上交所审核问询函 | 2025年11月4日 |
| 披露问询函回复及修订文件 | 2025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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