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质检信息每日查!
近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规定和相关产品标准及抽查细则明确项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开展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 932 批次。
抽检结果显示,发现不合格样品 18 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检样品中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具体不合格产品详见附表)
针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责令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将及时把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特别声明】:本篇内容所采用的消息均源自权威官方网站。如相关抽检结果、数据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实及认定后确认有变更事实的,请及时联系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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