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2月2日,双辽市人民法院干警走进双辽市特殊教育学校,以生动鲜活的法治课堂形式,为同学们搭建起通往法律世界的桥梁,让法治“种子”在特教校园的沃土中悄然萌芽、茁壮成长。
活动伊始,在特殊教育学校老师的带领下,干警与同学们共同开展宪法晨读。朗朗的诵读声里,宪法的庄严与神圣缓缓流淌,让同学们在“沉浸式”体验中初步感受宪法的精神内核,为整场法治课堂奠定了庄重而温馨的基调。
课堂上,郑家屯人民法庭法官助理张天一从“宪法”二字的内涵解读切入,用“法律中的法律、规则中的总规则”这一通俗定义,让同学们快速理解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崇高地位。通过追溯世界宪法起源与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清晰展现了宪法与时俱进的“生命力”。
针对青少年成长需求,干警重点拆解了宪法的核心内容:不仅规定了国家的“身份信息”和“组织结构图”,更明确了公民的“权利清单”与“义务清单”。尤其围绕与同学们息息相关的受教育权、平等权、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权利,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用“铠甲”“导航仪”的生动比喻,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具象可感,帮助同学们读懂法律赋予的保障与约束。
为让宪法精神真正落地,活动设置了“临时课堂法庭”环节,通过两个真实案例的分析,引导同学们直观感受宪法平等权、受教育权在现实生活中的体现,明白学生欺凌、性别歧视背后的法律边界,树立“法不可违”的底线意识。
同时,干警还从遵守校规校纪、爱护环境、维护公共秩序、参与公益等日常行为入手,解读宪法义务的实践路径,让同学们懂得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的道理。针对自我保护这一重要课题,干警更是重点强调:要树立隐私权意识,捍卫个人信息与物品安全;要明确身体主权,坚决抵制任何不当触碰,勇敢说“不”;要熟记110、119、120等紧急求助电话,掌握危险情境下的求助技能,筑牢自身安全防线。
此次宪法宣传进校园活动,有效提升了同学们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双辽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宪法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让法治阳光照亮青少年成长之路,助力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公民。
初审:李学伟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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