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多次以“符合公司章程”为由,拒绝解释沈成方为何还能担任董事。 请公司回答: 《公司法》第146条第(五)项明确规定“因经营管理不善被免职的高管,三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属于强制性禁入条款,公司章程根本无权豁免! 沈成方2022年7月11日被大股东前海人寿以“经营失责”免职,至今仍在南玻A担任董事,是否公然违反《公司法》第146条? 只能回答“是”或“否”。
董秘回答(南 玻ASZ000012):
您好,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董事选举和聘任程序合法合规。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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