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发展(01277)发布公告,于2025年12月4日,力量秦皇岛及力量山西与卖方二青岛实录海洋大数据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卖方四中山实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遵义实地订立第六份补充协议,据此:
(i)所有尚未完成产权转让登记的物业将不再出售予力量秦皇岛,而2025年经调整物业卖方与力量秦皇岛就2025年终止物业于2022年物业购买协议项下的权利与责任自第六份补充协议生效日期起终止;及(ii)力量山西同意收购,而遵义实地同意出售太原实地100%的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3.84亿元,并以2025年终止物业已付金额抵销。于该等抵销后,力量山西应付予遵义实地的股权代价余额为人民币1.3亿元。同日,力量山西与遵义实地已就收购太原实地100%股权的条款订立股份转让协议。
于2025年12月4日,广东实地及力量秦皇岛与实地及北京实地订立债务偿还合约,力量秦皇岛同意收购,而北京实地同意出售东直门物业,包括(i)东直门3110号物业,代价为人民币4510万元;及(ii)东直门3111号物业,代价为人民币4123万元(合共人民币8633万元)。订约方同意(a)为完成东直门3110号物业及东直门3111号物业的业权转让,北京实地的相关应付税项人民币1105万元(以转让东直门3110号物业)及人民币489万元(以转让东直门3111号物业);(b)北京实地的应付债务人民币1350万元将由力量秦皇岛及广东实地代北京实地支付。在从东直门物业总代价中扣除上述所有款项后,力量秦皇岛及广东实地就东直门物业的应付代价净额为人民币5689万元(东直门物业代价净额),该款项将以2024年应付款项抵销。由于东直门物业代价净额高于2024年应付款项,各方同意将剩余款项人民币283.52万元用于抵销实地根据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应向集团支付的款项(如有)。
于本公告日期,力量秦皇岛已根据2022年物业购买协议就收购2024年进一步经调整目标物业向卖方支付人民币8.03亿元。然而,于本公告日期,有关2024年进一步经调整目标物业的物业登记程序的总体进展尚未完成。为保护及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集团一直积极寻求机会及物色合适的资产,以可自卖方、遵义实地及张量先生获得的其他资产替代出现登记延误的2024年进一步经调整目标物业。因此,集团已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获得向遵义实地取得太原实地的100%股权的保障,并与遵义实地协定,收购太原实地100%股权的代价应由2025年终止物业已付金额悉数抵销。
东直门物业为位于北京黄金地段的优质资产,具备强劲资本增值潜力。董事会相信收购东直门物业在商业上属合理,并符合集团的策略目标。债务偿还合约的条款及条件乃由其中相关各方按公平原则磋商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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