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89,简称“大位科技”)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公司拟将注册地址迁至揭阳市榕江新城核心区域,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涉及法定代表人认定、股东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等多项核心条款调整,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注册地址迁移至榕江新城汇金中心
根据公告,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注册地址拟由“广东省揭阳市区新兴东二路1号”变更为“揭阳市榕江新城环岛路以东、南厝路以北汇金中心(C-01-05地块)写字楼801号”,邮政编码522000保持不变。新址位于榕江新城核心商务区,周边配套设施完善,或有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及运营效率。
公司章程多项核心条款迎修订
结合注册地址变更及最新监管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重点涉及以下方面:
法定代表人认定更清晰
修订前条款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经理为法定代表人”,修订后明确为“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仍由董事会决定人选。这一调整进一步明确了法定代表人的职位对应关系,与《公司法》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的规定保持一致。
股东会职权扩容,授权机制优化
股东会职权方面,新增“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条款,此前董事会仅被授权决定公司债券发行。这一修订有助于提升资本市场融资决策效率,为公司未来股权融资、可转债发行等资本运作预留空间。
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监管强化
在对外担保审议程序中,修订后条款明确“公司股东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新增“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除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同意”。同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机制进一步细化,若关联股东未按规定回避,股东会有权撤销相关决议,强化了中小股东利益保护。
利润分配政策突出投资者回报
修订后章程新增“利润分配原则”条款,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可持续发展,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将“现金股利政策目标”定为“稳定增长股利”。这一调整与监管层倡导的“积极回报投资者”理念一致,有望增强市场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
后续安排
本次注册地址变更及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官方核准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市场分析认为,此次迁址及章程修订是大位科技优化治理结构、适配业务发展的重要举措,新注册地址的区位优势及治理条款的完善,或为公司未来战略落地及资本运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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