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2日,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山石油”)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通过的A股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过半后尚未实施。公司表示,将结合资金安排、资本市场及股价表现,在剩余期限内择机推进回购计划。
回购方案背景:2500万至3500万元资金用于注销减资
公告显示,泰山石油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来看,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区间为不低于2500万元、不超过3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8.99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截至2026年5月21日。
期限过半未实施:称结合经营及二级市场动态暂未推进
截至2025年11月22日公告披露日,泰山石油上述回购方案的回购期限已过半,但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对于未实施的原因,公告解释为“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战略和规划,综合考虑二级市场动态、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工作安排等因素,公司暂未实施回购”。
后续安排:将在剩余期限内择机实施并披露进展
泰山石油在公告中表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积极落实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公司同时强调,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表示“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将持续规范运作,以切实行动回馈投资者信任”,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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