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09月10日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号青东商务区B座4层大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对应时段,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铠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6人,代表股份65780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62%,其中现场投票股东6人,代表股份55721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572%;网络投票股东190人,代表股份100590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91%,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全体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股) | 弃权比例 | 回避股数(股) | 回避比例 | 表决结果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63955276 | 97.23% | 676170 | 1.03% | 1149200 | 1.75% | 0 | 0% | 通过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8233721 | 81.85% | 676170 | 6.72% | 1149200 | 11.42% | 0 | 0% | - |
本次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杨科律师、刘亦鸣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备查文件包括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以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由AI大模型基于公开信息生成,不代表Hehson财经观点。文中所有信息、数据及图表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决策依据,相关信息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