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相关事项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王琛、凌宇斐见证。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和代理人共150名,均为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为147224101,全部为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本次会议共审议2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第一项为《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47203963,占比99.99%;反对票数9638,占比0.01%;弃权票数10500,占比0.01%。同时该议案对5%以下股东(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同意票数9327780,占比99.78%;反对票数9638,占比0.10%;弃权票数10500,占比0.11%。
第二项为《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普通股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数147162802,占比99.96%;反对票数35300,占比0.02%;弃权票数25999,占比0.02%。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由AI大模型基于公开信息生成,不代表Hehson财经观点。文中所有信息、数据及图表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决策依据,相关信息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