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王证因所属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被三亚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相关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
该处罚将对涉事主体的海事业务合规记录产生相应影响,提醒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落实船舶配员的法定要求,规避同类合规风险。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王证 |
| 违法案由 | 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103200003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600*******1216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9 |
| 作出处罚机关 | 三亚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王证,违法事由为其涉及的船舶、海上设施配员未达到2026版规定的最低安全配员要求,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1032000033-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600*******1216,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三亚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证成立日期2018年5月18日,法定代表人王证,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5.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睢宁县梁集镇沈集村王楼组5号。
事件点评
本次三亚海事局针对涉事主体作出的船舶配员不合规处罚,虽单笔罚款金额较低,但明确传递出海事监管严格落实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信号。相关航运主体需及时对照新规核查配员配置,补齐合规短板,规避后续更严重的航行安全风险与合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