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9月8日14:5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9月8日的对应交易时段及互联网投票时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丁治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出席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7人,代表股份66034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715%;其中现场投票股东2人,代表股份65873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659%,网络投票股东45人,代表股份160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6%。中小股东出席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46人,代表股份178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2%;其中现场投票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7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网络投票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160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6%。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律师到场见证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相关数据如下:
| 表决类型 | 同意股数 | 同意占比 | 反对股数 | 反对占比 | 弃权股数 | 弃权占比 |
|---|---|---|---|---|---|---|
| 总表决 | 65988176股 | 99.9300% | 42440股 | 0.0643% | 3800股 | 0.0058% |
| 中小股东表决 | 132176股 | 74.0830% | 42440股 | 23.7871% | 3800股 | 2.1299%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赵旭东、张瑞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备查文件包括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出具的对应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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