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刘子涛因涉及水上水下活动相关违规行为被连云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为刘子涛从事可能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动时,未按2026版相关规定提前向海事管理机构履行报告义务,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仟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其海事领域行政信用档案,对后续相关水上作业活动的资质核验、报备审批环节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刘子涛 |
| 违法案由 | 从事可能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动,未按规定提前报告海事管理机构(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700200011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柒仟肆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127*******6516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7 |
| 作出处罚机关 | 连云港海事局 |
本次连云港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主体为自然人刘子涛,对应的违法案由明确指向其开展涉水上水下活动时未依规履行提前报备义务的违规行为,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7002000113-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柒仟肆佰元整,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127*******6516,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处罚决定的落款日期为2026年9月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为连云港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涉海违规处罚信息,进一步督促各类涉海活动主体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从源头防范水上交通安全风险。
天眼查数据显示,刘子涛成立日期2009年11月3日,法定代表人刘子涛,所属行业为其他服务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阜阳市环城北路检查院家属楼下。
事件点评
本次连云港海事局针对刘子涛的处罚,是严格落实2026版海上交通安全监管要求的具象体现,警示涉海活动主体需严格履行提前报告义务,避免因合规疏漏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也为所有涉海从业者明确了水上水下活动的合规边界,助力辖区海上交通安全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