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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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5日讯 (记者 李永桃)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环资领域项目中央资金支付提速攻坚行动的通知》,旨在充分发挥中央资金对全区有效投资的牵引带动作用,推动解决项目资金滞留、支付滞后等问题。
本次攻坚行动聚焦“中央资金零支付”“支付进度滞后”“项目完工但中央资金未全额拨付”三类问题,提出针对性攻坚措施,建立台账化管理、销号式推进机制,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有的放矢、靶向攻坚。
攻坚行动坚持“进度与资金匹配”原则,对未开工项目责令限期开工,抢抓施工黄金期。对支付滞后项目,以工程形象进度和已完成实物工作量作为资金拨付刚性依据,既防范资金沉淀、也防范超前支付。对已完工项目,督促财政部门限期全额拨付,避免中央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情况发生。
攻坚行动实行全闭环管理,实行半月调度机制,定期晾晒整改进度,对首次报送未完成整改的项目推送至平台督促推动,对推进不力地区进行督办通报,对已销号问题视情况组织现场复核,形成“整改—销号—复核”的硬闭环。同时,要求各地举一反三,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防范“一类问题”深化,做到既减存量、更控增量,全力推动中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目前,攻坚行动已全面启动,各盟市正加紧对接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流程,力争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以此次攻坚为契机,推动中央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有力支撑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落实及全区有效投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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