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6-118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续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复云健康的日常经营需要,经各方协商一致,其三方股东(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同意续展已向复云健康提供的本金总额为8,079万元的股东借款,续展后的到期日为2027年9月4日,展期期间的年利率仍为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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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展中,三方股东向复云健康提供的借款比例与原借款协议一致,且同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两方股东向复云健康提供借款的比例均未超过所持股权比例。其中,(1)由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向复云健康续展提供股东借款的部分,系于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已批准的本集团内部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范围内发生;(2)由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向复云健康续展提供股东借款的部分,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构成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但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综上,本次续展无需另行提请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向复云健康提供的借款未发生逾期偿还的情况。
一、本次续展概述
根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云健康于2023年9月5日、2024年9月5日、2025年8月29日与其时任股东中的三方(即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下同)所签订的原借款协议,由该三方股东共同向复云健康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1,529万元(含本数)的股东借款,借款到期日为2026年9月4日,年利率为3.2%;根据复云健康于2022年11月30日、2023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3日、2025年11月28日与其时任股东中的三方所签订的原借款协议,由该三方股东共同向复云健康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6,550万元(含本数)的股东借款,借款到期日为2026年12月4日,年利率为3.2%。于前述借款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宁波复技提供的借款本金分别占借款本金总额的28.3333%(对应初始借款时各自对复云健康的持股比例)、本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提供的借款本金占借款本金总额的43.3334%(由于初始借款协议签订时,复云健康时任股东之一的海南云志为员工持股平台,其无资金出借能力,因此该比例对应复星高科技与海南云志两方对复云健康的合计持股比例。)。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2022年12月1日、2023年9月6日、2023年12月1日、2024年9月7日、2024年12月4日、2025年8月30日及2025年11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原借款协议,截至本次续展前,三方股东已向复云健康提供本金总额合计8,079万元的股东借款,其中: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提供的借款本金分别为2,289.047307万元、2,289.047307万元以及3,500.905386万元。
为满足复云健康的日常经营需要,2026年9月3日,复云健康与上述三方股东签订《2026补充协议》,各方同意统一续展前述股东借款,续展后的到期日为2027年9月4日,除期限续展外,其余借款安排仍按原借款协议约定执行(包括展期期间的年利率为3.2%)。
本次续展中,(1)由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向复云健康提供股东借款的部分,系于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已批准的本集团内部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范围内发生;(2)由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向复云健康提供股东借款的部分,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构成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但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综上,本次续展无需另行提请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于本次续展中,本集团提供借款的比例未高于对借款方的持股比例、且控股股东提供借款的比例未低于其对借款方的持股比例。本次续展预计不会对本集团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风险相对可控。本次续展不属于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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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复云健康非失信被执行人。
复云健康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实际已向复云健康提供的借款本金余额约为4,578.09万元(即本次续展金额),未发生逾期偿还的情况。
三、本集团外的其他借款提供方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复星高科技成立于2005年3月,注册地为上海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33084G,法定代表人为陈启宇。复星高科技作为复星国际在中国境内的产业运营平台,拥有健康、快乐、富足、智造四大板块。
截至本公告日期,复星高科技的注册资本为480,000万元,复星国际持有其100%股权;其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口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复星高科技的总资产为38,592,00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3,989,02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175,053万元、净利润-1,719,437万元。
根据复星高科技的管理层报表(合并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复星高科技的总资产为38,701,09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4,157,615万元;2026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4,448,976万元、净利润256,027万元。
由于复星高科技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复星高科技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四、《2026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原借款协议,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复星高科技已分别向复云健康提供本金为2,289.047307万元、2,289.047307万元及3,500.905386万元的借款。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
1、将该等借款到期日延长至2027年9月4日。
2、除借款期限续展外,其余借款安排仍按原借款协议约定执行(包括展期期间年利率为3.2%)。
3、《2026补充协议》自2026年9月3日起生效。
五、本次续展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复云健康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通过复星健康及宁波复技)合计持有其62.9630%的股权。本次续展系三方股东(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按同等条件向复云健康提供财务资助,于本次续展中,本集团提供借款的比例未高于对借款方的持股比例、且控股股东提供借款的比例未低于其对借款方的持股比例。本次续展预计不会对本集团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风险相对可控。
本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复云健康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并加强还款跟踪和管理,确保本集团的资金安全。
六、本次续展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包括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包括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50,000万元,并授权管理层在年利率不低于2%(人民币利率适用)或不低于1%(外币利率适用)、且不低于委托贷款/借款提供方融资成本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借款利率;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委托贷款/借款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时(即2026年6月16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或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时止。该额度系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议。
于本次续展中,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宁波复技向同为控股子公司的复云健康提供股东借款,系在上述经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发生,无需另行提请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2、于本次续展中,作为借款方复云健康股东方之一的复星高科技亦为借款提供方之一。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复星高科技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复云健康向复星高科技借款构成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
至本次续展止的过去12个月内,(1)除已单独披露或累计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集团与同一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绝对值的0.5%、(2)除已经股东会批准及根据相关规则单独或累计可豁免股东会批准之关联交易外,本集团与同一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绝对值的5%。因此,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本次续展中控股子公司复云健康向关联方复星高科技借款的部分,无需提请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综上,本次续展无需另行提请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七、包括本次续展在内,本集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日,本集团不存在向合并报表子公司范围以外主体提供财务资助及逾期未收回情况。
八、备查文件
《2026补充协议》
九、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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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6-119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 截至2026年9月3日收市,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持有本公司961,424,455股股份(其中:A股889,890,955股、H股71,533,500股),约占截至当日收市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6.00%。本次股份质押后,复星高科技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为696,275,000股(均为A股),约占截至当日收市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6.07%。
● 截至2026年9月3日收市,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即复星高科技董监高、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及其董高〈包括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同)合计持有本公司967,812,180股股份(其中:A股890,278,680股、H股77,533,500股),约占截至当日收市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6.24%。本次股份质押后,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为696,275,000股(均为A股),约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71.94%。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9月4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的通知,其已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份办理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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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指截至2026年9月3日收市本公司股份总数(即2,670,429,325股),下同。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日收市,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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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质押本公司股份(均为A股)均系用于融资。截至2026年9月3日,该等质押股份中,预计44,877.50万股将于未来一年内质押到期(约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数的46.37%、约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81%),对应余额人民币30.39亿元;其中,预计30,777.50万股将于未来六个月内质押到期(约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数的31.80%、约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53%),对应余额人民币18.51亿元。
复星高科技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期(即2026年9月4日,下同),其各项生产经营均正常开展,并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债券、分红、投资退出、控参股公司投资收益等。
2、复星高科技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期,其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本集团(即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利益的情况。
3、复星高科技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期已发生对本公司的股份质押,预计不会对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集团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股票上市地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