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77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樊黎明、樊黎黎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君斐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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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收到股东樊黎明女士、樊黎黎女士《关于增持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成长的认可,樊黎明女士、樊黎黎女士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日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朱君斐女士、樊黎明女士、樊黎黎女士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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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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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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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樊黎明女士、樊黎黎女士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日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5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6%。朱君斐女士、樊黎明女士、樊黎黎女士合计持股比例由8.84%增加至9.10%,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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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2.股东樊黎明女士、樊黎黎女士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4.后续股东樊黎明女士、樊黎黎女士将结合自身资金情况和公司股票价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有关规定来确定增持计划。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