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马鞍山市江华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的相关违法情形,被杨浦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违法事由、处置结果等核心要素,是海事部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要求、规范内河海事执法行为的公开体现。
本次海事部门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既对相关内河船舶运营主体起到了合规警示作用,也兼顾了海事轻微违法容错机制的执行落地,不会对马鞍山市江华船务有限公司的正常船舶运营资质造成实质性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马鞍山市江华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892C |
| 违法案由 | 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42000818-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内河)》第15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3 |
| 作出处罚机关 | 杨浦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马鞍山市江华船务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892C,触发本次处置的违法事由为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42000818-1-1,最终杨浦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内河)》第15项的相关规定,于2026年9月3日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该处置严格契合内河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容错的执法导向,也为内河航运企业落实船舶自查合规要求提供了清晰的行为参照。
天眼查数据显示,马鞍山市江华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12月3日,法定代表人倪起东,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昭关大街开发段514、515。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倪起东 | 70% | 70 | 2030-03-20 | 2026-02-27 |
| 2 | 倪少华 | 30% | 30 | 2030-03-20 | 2009-12-03 |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马鞍山市江华船务有限公司涉及的船舶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或留存记录的海事违法事项,最终被杨浦海事局依据相关免罚规定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既体现海事监管的柔性执法导向,也未对公司经营资质、日常航运业务开展及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为同类轻微合规疏漏的处置提供了合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