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淼(化名)向某公司平台充值1000元网络服务费,竟意外收到一笔高达数千万亿的“充值金额”。自以为天降横财,他随即在该公司平台疯狂消费,累计消费达25万余点虚拟交易点,相当于25万余元。
面对平台公司发来的退款函,李淼置之不理,直至被诉至法院。9月2日,记者从宁乡市人民法院获悉,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李淼返还该笔不当得利。
账号里突然多出
数千万亿的“充值金额”
李淼因自身网络经营店铺的营销推广需求,多次向上海某科技公司购买推广服务。2025年9月27日,他向该公司转账1000元用于平台充值。公司工作人员在完成该笔1000元充值后,因操作失误,将他人充值账号的ID号“264199*****45792”当作充值金额,再次输入至李淼账户。天降横财,李淼将该账户内的金额用于平台消费。
同年10月17日,涉事公司发现错误后,依法向相关单位申请冻结李淼的账户,并将其账户剩余款项“264199*****84096”予以扣回,同时终止了李淼购买但尚未完成的部分服务,并扣回相应费用9400余元。
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李淼发送《关于要求返还超额充值款项及协商解决事宜的函》,要求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三日内就款项返还及损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并全额返还超额款项。
李淼收到函件后仍未予理会,涉事公司遂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其诉至宁乡市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买方返还不当
得利款2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请求返还不当利益。本案中,上海某科技公司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在完成李淼1000元充值后,又向其平台账户误充入“264199*****45792元”。尽管该金额在线上仅为虚拟交易数字,但李淼可将充值金额用于与人民币等值的消费,即1元充值额度对应1元人民币的消费。错误充值发生后,李淼事实上已将该金额用于消费,故该错误充值行为使其获得了不当利益。
经核算,扣除其本人充值1000元后,李淼实际使用的充值金额为252281.31元,而涉事公司因此遭受了相应损失。法院对上海某科技公司要求李淼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李淼向上海某科技公司支付不当得利款252281.31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杨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