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唐平、桂平市福顺船务有限公司因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梧州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本次处罚是海事部门针对内河船舶停泊安全管控漏洞开展的精准执法,相关涉事主体需按要求及时缴纳罚款,同时完成内部安全管理整改,消除船舶停泊期间的人员值守安全隐患。
该处罚决定将同步纳入涉事主体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船舶营运资质核验、海事业务办理等环节产生相应的合规性约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唐平、桂平市福顺船务有限公司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5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04*******0214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2 |
| 作出处罚机关 | 梧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唐平与桂平市福顺船务有限公司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停泊期间未按规定配备足额值班人员,该行为直接违反了内河交通安全管理中关于船舶停泊值守的强制性要求。梧州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条款,出具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52-1-1的处罚决定书,于2026年9月2日正式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的处罚决定,涉事的桂平市福顺船务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04*******0214。本次执法严格遵循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的法定流程,既落实了船舶安全管控的监管要求,也通过合规裁量保障了涉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为辖区内河船舶停泊安全管理树立了明确的合规指引。
点评分析
本次梧州海事局对桂平市福顺船务有限公司及相关个人作出千元级小额处罚,事由为船舶停泊未按规定配齐值班人员,属内河航运领域常规合规警示。该处罚未触及核心运营资质,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有限,但也提醒企业需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要求,补齐停泊值班环节的合规短板,规避后续更严重的安全风险与合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