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国防报)
青瓦屋檐下,红色根脉在赓续
——广东省五华县开展红军官兵故居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侧记
“父殉难、子接枪,郎牺牲、妻向前,叔阵亡、侄顶上……”近段时间,随着广东省五华县一批红色革命遗址挂牌,该县籍红军官兵的故事进入人们视野,成为当地国防动员部门开展宣传教育的生动教材。
一
五华是原中央苏区县、广东省重点革命老区。1934年10月,五华县数百名优秀儿女随中央红军参加了长征,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至今在当地口口相传。今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益路长征·赓续守护”专项监督活动,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在长征红色资源保护中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一次,五华县召开国动委例会,县检察院负责人了解到,辖区现存红军官兵故居保护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他们实地走访,发现有的故居保护和发挥教育作用较好,有的虽被认定为该县重要革命遗址,但不同程度地存在坍塌、无保护标识、无事迹宣传资料、无责任单位等情形。“红军官兵故居是红军精神、长征精神的重要载体和见证,应当得到有效保护,成为人们接受红色教育的重要场所。”五华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启动红军官兵故居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获悉广州军事检察院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经验,五华县检察院主动上门寻求合作。“保护红色资源,是军地共同的责任。”双方一拍即合,派出精干力量,共同摸排五华县红军官兵故居保护情况,通过现地调查、询问群众、调取档案史料、无人机航拍辅证等方式,理出了一本“明白账”。
二
红军官兵故居保护涉及多个部门,究竟找谁牵头?“家家有责任,个个当出力。”军地检察机关在学习法规政策过程中理清思路:公益诉讼监督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首先启动公益诉讼前磋商程序,组织召开圆桌会议,动员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责。
“召开圆桌会议的目的,不是定责追责、分出孰轻孰重,而是凝聚合力,共同守护这段红色历史。”会上,检察官没有照本宣科,而是运用多媒体形式,将五华县籍红军英烈故事、故居管护现状和走访村镇百姓等情况逐一展示。在此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厘清各部门各单位具体的职责任务。
“这次会议让大家的内心受到触动,工作责任也得到落位。”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受领的工作任务于法有据、于情合理,没有任何理由不全力完成。在检察官引导下,参会各方围绕管护责任划分、整治标准确立、资金筹措方法、遗址活化利用等事项深入探讨,“属地乡镇政府牵头管总,文旅部门认领行业职责,宣传、党史、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等部门提供业务支持”,一套红军官兵故居保护方案越议越实、越谈越细。
“法定职责必须为。”在统一思想的前提下,五华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和磋商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红军官兵故居保护和管理职责,划定保护范围、修缮故居房屋、收集人物史料等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
三
在军地共同努力下,五华县全面维修红军官兵故居、改善故居周边环境,新设9块故居保护标志牌及责任人公示牌,部分红军英烈故居被列为市县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
在横陂镇华阁村,魏挺群烈士故居的青瓦屋檐下,“五华县红色革命遗址”的牌匾格外醒目。“想不到咱们村还出过一门三忠烈的故事!”该村不少人被魏挺群烈士及其父亲、妻子铁心跟党走的事迹深深感动。与魏挺群烈士故居一样,五华县多处红军官兵故居成为村民群众的家门口课堂。
“保护红军官兵故居,需要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在红色革命遗址挂牌仪式上,五华县检察院领导与多个部门负责人表达了履行法定责任、用好红色资源的决心。此前,该县检察院还与广州军事检察院签订合作协议,进一步凝聚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合力,为加强红色资源保护运用、深化新时代国防教育保驾护航。
五华县国动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本县籍红军官兵事迹,并联合有关部门,将这些事迹作为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月活动的重点内容,让红军故事浸入更多人的心田。
(谭志伟 黄法灵)
短 评
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
广东省五华县检察机关在开展红军官兵故居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中,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关部门人员工作,变“要我干”为“我要干”,效果明显。这一做法对推动国防动员高质量发展带来启示:抓工作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
国防动员服务的是部队,保障的是打赢,责任大、担子重,只有保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才能将各项任务落下去、把所需资源征上来。同时,还应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维护动员对象的合法权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把广大干部群众蕴藏在心中的爱国情、报国志激发出来,使他们满腔热情地参与国防建设。
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即将施行,在宣传贯彻新法过程中,应坚持把握力度、保持温度,做到于法有据、于情合理、于事周全,在规范有序而又充满活力的环境中,建设更加强大的国防。
(贾 勇)
(中国国防报 2026年9月2日第三版)责任编辑:贾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