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ST嘉澳 公告编号:2026-056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8月28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9.34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7.53元/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有限售条件股份。
根据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6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异议。2026年6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31)。
(三)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权益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以及确定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等事项。2026年6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3)。
(四)202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26年8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6年8月18日
(二)授予数量:49.34万股
(三)授予人数:1人
(四)授予价格:37.53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3、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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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以剔除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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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作废失效,由公司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4、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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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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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限制性股票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49.34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 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四、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会计处理方法
(1)授予日
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的情况确认资本公积。
(2)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3)解除限售日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2、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49.34万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测算得出的限制性股票总摊销费用为1,019.86万元,该总摊销费用将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中列支。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6年8月18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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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①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②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及《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权日)》的内容一致。
六、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8月20日出具了《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皓验字[2026]00000055号),截至2026年8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1名激励对象的认购资金人民币18,517,302元。
七、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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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