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8月31日讯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简称《通知》),打出政策“组合拳”,以真金白银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通知》明确,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且无历史欠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严重失信单位不予享受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30%返还。
“这一举措有利于为企业纾困解难,为劳动者赋能增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笑雪 通讯员 彭室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