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注销背景
2025年12月,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西新能源”)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此出具法律意见,确认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涉及8名原激励对象,合计20.33万股
根据公告,本次回购注销主要因部分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或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离职(含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续约等)或退休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次涉及首次授予部分5名、预留授予部分1名原激励对象因解除劳动关系,以及首次授予部分1名原激励对象因退休,共7名激励对象,公司将以8.07元/股的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持有的17.53万股(175,280股)限制性股票。
公告显示,首次授予部分1名原激励对象因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成为激励对象”情形,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同样按8.07元/股回购注销(注:公告未明确该部分具体股数,相关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为准)。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比例。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档,对应标准系数如下:
| 考评结果(S) | S≥80 | 80>S≥70 | 70>S≥60 | S<60 |
|---|---|---|---|---|
| 评价标准 | A | B | C | D |
| 标准系数 | 1.0 | 0 |
本次预留授予部分1名原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公司将以8.0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其持有的2.80万股(28,000股)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33万股(17.53万股+2.80万股),按8.07元/股的基础价格计算,涉及金额约164.05万元。
资金来源及影响:自有资金支付,不影响经营基本面
公告明确,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律师事务所核查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要求。
德力西新能源表示,本次回购注销是对股权激励计划的正常调整,旨在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和公平性,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后续公司将按照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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