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公告,披露公司及所属企业将与控股股东中国能建集团及其下属子企业签署五项2027-2029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覆盖日常生产经营服务、物业租赁、金融服务、融资租赁服务、私募基金服务五大类场景,明确了各交易类型的定价规则与三年期年度交易金额上限,所有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开展,不具备排他性,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正式生效。
本次披露的关联交易核心交易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能建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其中中国能建集团直接作为协议签署主体的涉及日常生产经营服务、物业租赁、金融服务三类框架协议,剩余融资租赁服务、私募基金服务的交易对手分别为中国能建集团旗下的融资租赁公司、基金公司,三家关联主体2025年均保持稳定盈利,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资信状况良好。从交易内容来看,本次关联交易全部围绕公司日常经营与资金管理需求展开:日常生产经营服务覆盖工程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工程施工、资产交易委托服务、电子平台采购服务、综合信息化服务、培训、物业服务等主业相关场景,由双方互相提供对应服务;物业租赁为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子企业承租经营所需物业;金融服务由公司下属财务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授信及配套金融服务;融资租赁服务由中国能建集团旗下融资租赁公司向公司提供直租、售后回租及配套金融咨询服务;私募基金服务则是公司认购基金公司作为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发行管理的私募基金份额。
从定价规则来看,所有关联交易均采用市场化公允定价机制,不存在利益输送空间:日常生产经营服务收费参考国家、行业有关定额标准以及独立第三方的相关取费情况确定;物业租赁租金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当地市场价值并结合历史租金情况公平厘定;金融服务的授信利率费率在央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内,参考境内主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确定,且不逊于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向公司内部企业提供的相似授信服务利率费率,其余金融服务费率参考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服务收费标准确定;融资租赁的租赁利率结合LPR、融资租赁公司自身资金成本以及第三方融资租赁机构同类服务成本综合确定;私募基金相关的管理费用参考基金行业常规收费范围,且不高于独立第三方基金管理公司对相同项目收取的费用标准。
本次披露的五年类关联交易各年度获批额度明确,2027年作为首年的关联交易年度累计上限达到121.3亿元,2028年、2029年年度累计上限均为118.3亿元,其中物业租赁首年金额偏高系按照联交所监管要求及会计准则规定,将三年长期租赁的全部金额在首年计入关联交易总额所致。
| 关联交易类型 | 2027年度获批金额上限 | 2028年度获批金额上限 | 2029年度获批金额上限 |
|---|---|---|---|
| 日常生产经营服务(集团向公司提供) | 5亿元 | 5亿元 | 5亿元 |
| 日常生产经营服务(公司向集团提供) | 5亿元 | 5亿元 | 5亿元 |
| 物业租赁 | 5亿元 | 2亿元 | 2亿元 |
| 金融服务(授信结余上限) | 48亿元 | 48亿元 | 48亿元 |
| 金融服务(其他金融服务费年度上限) | 0.3亿元 | 0.3亿元 | 0.3亿元 |
| 融资租赁服务(新增直租年度上限) | 15亿元 | 15亿元 | 15亿元 |
| 融资租赁服务(售后回租余额上限) | 20亿元 | 20亿元 | 20亿元 |
| 融资租赁服务(其他服务费用年度上限) | 0.3亿元 | 0.3亿元 | 0.3亿元 |
| 私募基金服务(认购基金份额年度上限) | 48亿元 | 48亿元 | 48亿元 |
从交易设计的逻辑来看,本次三年期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设置,是中国能建结合自身基建主业属性与集团资源协同优势做出的安排:一方面通过与控股股东体系内主体的常态化服务协作,减少重复资源投入,降低整体营运成本,提升经营效率;另一方面依托集团旗下持牌金融类平台的服务能力,打通内部资金流转、融资、投资的全链条通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融资环节的综合成本。所有交易均设置了明确的年度额度天花板,且定价完全对标第三方市场化标准,不会对公司自身经营独立性造成影响,相关安排兼顾了集团协同的效率优势与全体股东的公允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非关联董事全票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出具了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专项意见,后续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在2027年正式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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