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池州市银祥船务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违规行为,被九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10119-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该处罚将直接记入池州市银祥船务有限公司的海事监管信用档案,对其后续海事作业相关的资质核验、业务审批等环节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池州市银祥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7499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0201011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8 |
| 作出处罚机关 | 九江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主体为池州市银祥船务有限公司,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10119-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7499,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九江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公开相关处罚信息,也进一步督促辖区内航运企业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要求,规范船舶停泊期间的值班值守配置,防范各类水上安全隐患。
天眼查数据显示,池州市银祥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3日,法定代表人许银祥,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3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木镇路218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许银祥 | 80% | 40 | 2010-10-19 | - |
| 2 | 钱翠云 | 20% | 10 | 2010-10-19 | - |
事件点评
本次池州银祥船务因船舶停泊未按规定配齐值班人员被九江海事局处以30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罚。该事项涉及的违规情节较轻,处罚金额极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现金流及品牌信用造成实质性冲击,核心作用是督促企业补齐安全管理短板,规避后续更严重的航行停泊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