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披露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越秀地产公告称,公司披露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明确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委任、更替及罢免,最少由三位成员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且至少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主席由董事会委任,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公司秘书担任委员会秘书。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职责涵盖检讨董事会架构组成、物色董事人选、评核独董独立性、提出董事委任及继任建议、检讨相关政策执行有效性等,职权范围修订需经董事会批准,副本将登载于公司及港交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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