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颜美根因涉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南通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置结果等核心内容,是海事监管部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强化海上无线电使用秩序管控的常规公示举措。
本次处罚针对颜美根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的处置,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主体的海事相关业务合规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其他海上活动参与主体敲响了严守无线电使用相关法规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颜美根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326*******7034 |
| 违法案由 |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3207003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8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通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被处罚人为颜美根,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32070030-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326*******7034,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本次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为南通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颜美根成立日期2023年10月11日,法定代表人颜美根,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高乐山镇红旗1路10号。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南通海事局公示的该起处罚针对自然人颜美根的涉无线电违法情形,与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无直接关联,不会对任何企业的日常运营、资质合规及品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相关主体可从中明确海上无线电使用的合规红线,主动对照《海上交通安全法》要求规范操作,规避同类违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