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林
与正式员工干着同样的活儿,福利待遇、岗位权限、职业归属感却相差悬殊。据工人日报报道,“同工不同酬”的外包用工成了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一大痛点,花样翻新的“假外包”正向实体产业、工厂制企业蔓延。有的企业将工龄较短的员工一律转为跟外包机构签合同,更有甚者干脆全员外包。
所谓外包用工用人,通常指企业将非主营业务外包给其他企业后,由其派遣至协议方履行岗位职责的劳动者,其劳动关系归属派遣公司而非协议方。近年来,有的企业打着“业务外包”的幌子,行劳动用工管理之实;不少企业在挑选外包供应商时,标准并非谁更合规,而是谁更便宜。“假外包”不仅侵蚀劳动者个人合法权益,也威胁劳动市场用工秩序。
一些企业管理者并非不清楚“假外包”的危害,之所以揣着明白装糊涂,打的是降低企业成本、规避法律责任的算盘。诸如劳动纠纷、人员意外伤害等劳动风险和责任认定,也随着“假外包”“外包转分包”等手段,“甩锅”给第三方公司。利益勾兑下,企业和第三方公司各取所需,叠加“假外包”手段隐蔽、劳动者维权成本高,致使乱象愈演愈烈。
不论什么形式和名头的外包,都不能游离于劳动法之外。据报道,已有司法机关通过对劳动关系“事实优先”的认定标准,精准识破企业的“假外包”障眼法。这意味着只要用工单位对劳动者形成了支配性管理,无论双方合同如何约定,都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司法公正裁决,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对企业“假外包”用工形成有力震慑。对于市场上潜藏的更多“假外包”行为,监管部门不妨通过强化劳动监察、畅通劳动者维权举报等方式,提升监管穿透力,对违法用工行为精准打击。同时,引导企业敬畏法律法规,跳出短视经营思维,从源头上杜绝“假外包”产生。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被“假外包”损害。违法用工机关算尽,最终逃不过劳动法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