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78 公司简称:深圳新星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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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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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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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6-055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回购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15.5263%股权。
● 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结项后将注销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3号文核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29.9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6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7,018,905.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51,581,094.3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17]1537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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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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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595,000,0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5,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9,460,500.00元(含税)后的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85,539,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9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金额)12,077,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2,923,000.00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0]3418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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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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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年产 1.5 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
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全南生产基地 KAlF4 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4,819.48万元(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新项目“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变。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3月延期至2026年4月。项目于2026年4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回购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15.5263%股权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未来公司将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战略及资本性支出规划情况,将前述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或补充流动资金等,并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已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支付股权回购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6,659.83万元及“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640.17万元,合计21,300.00万元用于“回购控股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15.5263%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及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回购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15.5263%股权”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将前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公司将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7301012200238284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86021110001701508)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
三、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规定,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和回购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15.5263%股权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6-053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8月14日以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2026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于2026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4)。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公司股权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评估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岗位履职责任及同行业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总经理贺志勇先生薪酬方案:
(1)薪酬构成: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50%。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税前合计72万元/年。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确定不低于2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
中长期激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2)依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贺志勇先生自领取公司总经理岗位薪酬之日起,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贺志勇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