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629,证券简称:华建集团)正式披露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顺利召开,全部7名董事均参与表决,四项提交审议的议案均获全票通过,会议召集、召开流程完全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据公告披露,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8月14日通过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沈立东主持,其中4名董事现场参会,董事陆雯、杨德红、宋晓燕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本次审议通过的四项核心议案覆盖半年度经营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监管、主责主业核定、子公司治理优化四大关键维度,所有议案均已通过对应前置专业委员会的预审议程序。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四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名称 | 前置审议程序 | 表决结果 |
|---|---|---|
| 《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 《关于核定华建集团主责主业的议案》 | 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 《关于修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董事会建设管理规定>的议案》 | -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其中,备受市场关注的主责主业核定议案明确了华建集团未来的核心发展方向:公司主责定位为提供城乡建设和发展高品质综合解决方案,引领工程咨询行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工程咨询公司;核心业务覆盖工程咨询设计承包及相关服务,具体包含项目策划、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承包、项目运营等全链条环节。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下属子公司治理体系、明晰管理职责、契合国资监管要求,本次会议同意将原《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董事会建设管理规定》修订后,更名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董事会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集团整体治理的制度基础。
目前华建集团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专项报告等相关文件已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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