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牛蛙养殖、收储、销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8月7日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牛蛙等重点品种集中专项执法检查。自治区联合行动组第二工作组在桂林市全州县、恭城瑶族自治县、临桂区3个县区检查了6家牛蛙养殖主体、15家蛙类销售档口,开展养殖主体监督抽查3批次、联合属地市场监管局检查农贸市场并对销售主体进行风险监测抽样3批次。
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抽查
联合市场监管局检查农贸市场
检查发现,部分牛蛙养殖主体药房存在存放过期兽药、动保产品,以及水产养殖“四项记录”未按要求填写等问题。工作组已现场要求县区执法部门对存在问题的养殖主体下责令整改通知书,并逐一开展养殖基地兽药使用、动保产品及“四项记录”检查指导,同步向养殖主体宣传禁停用药物清单、休药期规定及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压实主体责任。
养殖主体“四项记录”检查指导
养殖基地兽药使用、动保产品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