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科创板上市公司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011,证券简称:新光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相关议案,拟投入不超过5.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推进的前提下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额外收益。
据公告披露,新光光电本次可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源自公司2019年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资结余。本次IPO相关核心募资数据如下:
| 项目 | 具体数值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 2500万股 |
| 发行价格 | 38.09元/股 |
| 募集资金总额 | 9.5225亿元 |
| 累计发行相关费用 | 8704.16万元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8.6521亿元 |
新光光电表示,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存在合理周期,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处于暂时闲置状态,本次现金管理正是在严格保障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大前提下推进。本次拟投资的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类品种,具体涵盖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相关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也不涉及证券投资类业务。
本次现金管理的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5.14亿元的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已明确权责划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落地工作由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牵头组织实施。
针对市场波动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新光光电也制定了多层级风险防控机制:由执行层实时跟踪产品投向与项目进展,一旦出现不利因素第一时间采取保全措施;内部审计法务部每季度对所有现金管理项目开展全面核查,向审计委员会汇报盈亏情况;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可全程监督资金使用,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项审计,所有操作严格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监管规则。
截至目前,该事项已先后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核查,相关方均出具明确同意意见,认为本次操作履行了完整合规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和公司主营业务开展造成负面影响,闲置资金的合理利用有望进一步增厚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缺口及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后续公司也将按照上交所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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