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海森药业”)于2026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持有公司股份16,4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78%)的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齐投资”)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8月1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70,5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23,5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47,0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泰齐投资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齐投资已在减持计划期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20,100股,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将不再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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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含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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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52,351,2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前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齐投资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将不再减持。
3、泰齐投资严格遵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即2026年4月10日至2028年4月9日)减持现已持有的海森药业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企业任何时候拟减持海森药业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海森药业并通过海森药业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泰齐投资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况。
4、泰齐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森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式跃先生、郭海燕女士、王雨潇女士及王雨潇女士控制的泰齐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967,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8.3210%降至68.2421%,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泰齐投资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