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北京7月9日电(记者杨召奎)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消协组织今天发布的民航机票超售认知专项调查结果显示,航班超售后消费者享有五大权益,但超七成旅客对航班超售情况下自身享有的合法权益缺乏充分了解,对有效的维权途径感到困惑。
调查显示,虽然近九成(84.85%)旅客听说过机票超售,但是近七成(67.12%)旅客并不能够完整掌握航班超售规则。对于超售后全额退改签、食宿安置、经济补偿等相关权益,仅近三成(26.96%)旅客清晰知晓。
在购票过程中,超七成(71.61%)旅客反映超售风险提示文字过小、位置隐蔽、辨识度低。在告知文字方面,超半数(55.89%)旅客认为表述模糊;另有超两成(20.89%)旅客表示,补偿标准、处置流程等关键信息被刻意隐藏,部分购票渠道全程无任何超售相关提示。
据悉,民航行业常规超售比例约为3%,但在本次调查中,能够准确识别超售情形的旅客仅占0.14%。由于航空公司通常不会主动告知旅客所乘航班存在超售,加之登机流程中缺乏明确的提示环节,绝大多数旅客在不知情状态下经历了超售。
此外,超三成(32.88%)旅客呼吁取消航班超售;近五成(44.85%)旅客虽认可该模式,但要求完善告知与补偿服务。尽管旅客态度存在差异,但是核心诉求高度统一,集中指向运营规范化、告知透明化、补偿合理化。
依据民法典、民用航空法,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明确旅客遭遇航班超售时,依法享有五项消费权益,包括消费者知情权,航空公司需在购票、值机、登机全流程醒目公示超售处置流程及补偿标准;特殊旅客优先保障权,超售处置全程遵循自愿原则,老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未成年人、紧急出行、联程出行旅客理应享有优先登机权利,不可强制拒载;机票免费处置权,旅客可申请全额免费退票或免费改签,航空公司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滞留配套保障权,当日无法成行的旅客,航空公司需承担免费住宿、餐饮及交通接送全部费用;现金补偿及取证权,旅客有权要求现金补偿,可拒绝积分、代金券等替代方案。
对此,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要求,航空公司需在购票页面、机场公示区、官方新媒体平台等渠道醒目公示超售规则及分级补偿标准,严禁采用小字、折叠等方式规避告知义务。对因超售无法正常登机的旅客,无条件办理全额退票或免费改签;对因超售导致滞留的旅客,需健全食宿及交通配套保障措施;统一公布分级现金补偿标准,不得以航空积分、代金券替代现金赔偿,并简化赔付流程。